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跨区办理,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15元,有效期6个月。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也不能异地办理的。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相片 (可以在出入境即时拍照),如果你户口所在的城市没有开通港澳自由行,需要出示正规旅游公司开具的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有时间限制,要在出入境窗口上班时间内去办理。夏季:周一至周六上午8:45 – 11:40,下午13:30 – 17:15,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六上午8:45 -11:40,下午13:00至16:45,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三十个天可以拿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或居民 临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客观: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首次办理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续签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代办若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过期办理流程《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你本人亲自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你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5、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需要时间: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赴澳工作一、澳门雇主可自行指定或委托有澳门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二、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身份证副本等)报入澳门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三、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澳门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四、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五、赴澳劳务人员在十天内自选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证件所需资料。六、赴澳劳务人员将证件资料及费用(包括劳务押金及证件费等)交回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向地方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办理赴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时约十五天)七、通行证办出来后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时间培训、出境。八、到澳后,由雇主带领或自行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的手续后方可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机构: 太仓市公安局法定结办时限 :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2种观点: 太原市通行证办理如下:1、首先填写申请单位,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写清楚申请理由,写清楚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牌号的颜色也要填写,联系电话,最后填写申请日期;2、对通行太原绕城高速的过境货车具体绕行路线进行解读,明确分流管控对象为过境货运车辆,出发地、目的地为太原市(包含三县一市)的货运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范围,但需遵守太原市现行货车限行管理办法;3、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根据使用地区和途径的不同而有所差别;4、办理车辆通行证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办理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5、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15元,有效期6个月。【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法律依据:《公安部公告——关于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2种观点: 太原市通行证办理如下:1、首先填写申请单位,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写清楚申请理由,写清楚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牌号的颜色也要填写,联系电话,最后填写申请日期;2、对通行太原绕城高速的过境货车具体绕行路线进行解读,明确分流管控对象为过境货运车辆,出发地、目的地为太原市(包含三县一市)的货运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范围,但需遵守太原市现行货车限行管理办法;3、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根据使用地区和途径的不同而有所差别;4、办理车辆通行证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办理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5、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15元,有效期6个月。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法律依据:《公安部公告——关于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不可以异地办理的。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非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是在已开放自由行城市读书或就业,是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的,但要注意学生要有学校开立的居住证明和在读证明,就业要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例:户口在大同,但人在北京工作满一年且有社保,可以直接北京办理。如果你的户口是在已开放自由行的城市,但你所在的地区是有开放允许异地办理业务的城市,也是可以直接异地办理的,例如:户口在烟台,人在长沙工作,长沙是开放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直接长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非法律知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上班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湾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6、单位意见:(1)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2)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致不同类型的有不同的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法律依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 第七条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居民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要前往台湾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一张两寸的证件照。2、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3、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必须一个月内有效。4、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5、市民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如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证件费为30元,有效期5年。个人旅游签注费用为20元,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2种观点: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一般来说,办理港澳通行证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一、申请材料和收费标准: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2、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提交小2寸数码相片1张。3、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5、《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15个工作日办理好。二、办理流程为:1、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带好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需要有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意见。对于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办理。异地办理的,需要根据不同的身份提供不同的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就业人员需要额外提供的是一年或者一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证、社保证明。而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需要提供的是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以及学生证。2、填写申请表。3、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特别提示:去办理通行证时最好穿深色衣服,可能会照相。4、交费,然后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5、取证。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致不同类型的有不同的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法律依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 第七条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